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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依據本校「博士暨碩士學位考試細則」規定,請依下列說明辦理:
擬申請博士學位考試同學,請依下列程序辦理: (1)填妥參加論文考試申請書1式2份[另請附電子檔],題目擬定後不得任意更改。 (2)檢附歷年成績單正本1份。 (3)考試委員名冊1份[另請附電子檔]。 (4)博士學位候選人名冊1份[另請附電子檔]。 (5)論文或相關著作目錄表1份[另請附電子檔]。 (6)畢業論文初稿1冊。
(7)前七項文件備妥後,務請於九十七年三月十七日前 備註:取得博士候選人資格之說明請詳見[海洋生物研究所博士候選人資格考核實施要點],博士論文計劃書口試隨時可以提出,於所務會議審查過後即可進行口試,博士論文計劃書口試與博士學位考試可在同一學期進行,唯必須完成論文計劃書口試及取得博士候選人資格後,即得提出博士學位考試申請。
擬申請碩士學位考試同學,請依下列程序辦理: (1)填妥參加論文考試申請書1式2份[另請附電子檔],題目擬定後不得任意更改。
(3)考試委員名冊1份[另請附電子檔]。 (3)照片2吋1張(於辦理離校手續時逕自繳交註冊組)。 (5)前四項文件備妥後,務請於九十七年四月十一日至二十一日繳交至所辦公室[電子檔可E-mail或其他方式繳交],俾利彙整送交註冊組,逾期註冊組將依規定不受理,後果自負。
二、論文口試日期請妥為慎訂。學位考試舉行後,研究生須繳交附有考試委員簽字同意之論文, 三、碩士論文口試委員3或5人,博士學位考試委員5至9人,其中校外委員不得少於三分之一;考試委員名冊呈報後不得變更。【請儘早安排考試委員及考試時間地點,以避免與他人時間衝突造成安排之不便】 四、論文初稿需於指導教授指定日期前完成,並送請指導教授審閱修改,修訂後之論文初稿至遲請於考試前1週送達各口試委員(若指導教授或口試委員另有規定,依其規定送達)。 五、論文口試係以公開對外演講方式進行,原則上口頭報告40分鐘,公開討論10分鐘,不公開之委員質疑時間為30∼50分鐘,考試委員會得視情況適宜調整。 六、研究生口試通過後,須遵照口試委員審查意見修訂,定稿後之論文依照註冊組規定,將授權書、論文及格證明分別附貼於論文首頁,以A4格式裝訂。另 博士論文依規定須繳交6冊(所內留存1冊,中山大學海生所1冊、海大圖書館2冊、註冊組2冊)。碩、士論文依規定須繳交5冊(所內留存1冊,中山大學海生所1冊、海大圖書館2冊、註冊組1冊)。 七、至所辦公室辦理離校手續前,須將論文上傳至本校圖書館『博碩士論文系統』,論文上傳必須先轉為PDF格式,且須加上浮水印以及做PDF保全設定、填入論文摘要資訊等動作,經由所辦公室核對無誤才 會在離校單核章。 八、論文所須附授權書共3份:1.海洋大學博碩士論文全文上網授權書、2.海洋大學博碩士紙本論文公開陳閱授權書、3.國家圖書館的授權書(如不同意授權國家圖書館開放,可不裝訂,如同意開放就一定要裝訂),均請事先列印並 依序裝訂於論文書名頁之次頁。授權書請由『博碩士論文系統』列印使用。 九、至所辦公室辦理離校手續前,須先完成「大專校院畢業生流向調查」,經由所辦公室核對無誤才 會在離校單核章。 十、論文須膠裝,外皮為淺黃色,封面及書背須有印刷有論文名稱等資料。 十一、論文格式請確依本所博碩士論文格式說明製作(海洋生物研究所博碩士論文格式說明)。 十二、繳交圖書館之2本論文均須附上本校授權書本人簽名正本,並至圖書館2樓櫃台辦理離校手續時,須攜帶『博碩士論文系統』之"審核已通過通知單"。 十三、繳交註冊組之2本論文中(碩士論文僅繳交1本)須有1本為授權書正本及指導教授簽名正本。 十四、論文口試所須之津貼、成績單、印領清冊及論文及格證明書等表件,於考試當天將由所辦送至考場。 十五、口試之餐點,請各實驗室自行預備,所辦將於口試當天發放每位同學200元之餐點補助費。 十六、離校時,請依離校手續單規定完成各項離校手續[離校手續單]。 十七、若有任何疑問之事項,請逕向所辦張技士洽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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